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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时间:2022-12-29 点击数:
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宿舍楼供电智能化管理水平,合理有效的利用好学校资源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供电区内的所有宿舍楼。

第三条 学校宿舍楼现以全部安装智能式节能控电柜,按照“定额用电、超额收费、识别恶性负载功率”的方针,提倡安全用电、节约用电及计划用电。

第四条 宿舍房间的类型。按照宿舍的用途及实际用电的需要,我校共划分为学生宿舍(适用于所有足额缴纳住宿费的在校、在册本专科学生)、留学生宿舍(适用于在我校留学的外籍学生)及管理员宿舍(适用于各宿舍楼的楼长、值班员、辅导员办公室、辅导员宿舍等)三种类型。

第五条 用电计量管理。学校所有宿舍房间用电实行单独计量、分类管理。每个学生宿舍每学期给予96度免费用电额度;每个留学生宿舍每学期给予200度(分四个月补发放)免费用电额度,免费额度用完,宿舍成员可根据实际需要,按照每度0.5元使用智能终端或移动端APP自行缴纳电费。

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初,学生处负责提供学生宿舍的补电名单、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提供留学生的宿舍补电名单,由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统一对各类型宿舍进行补核发。

第七条 送断电管理。学生宿舍的供电时间为周一至周四、周日5:30-22:30,周五、周六5:30-23:00。五一及十一小长假的供电时间为5:30-23:00。根据学校的特殊情况、经用电单位主管校领导同意后、可向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提出申请,对宿舍楼的供电时间做出临时性调整。

第八条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财产与生命安全,学生宿舍用电的额定功率为1000W,超过额定功率智能式电控系统将采取自动断电保护作为提醒,学生应及时自觉关闭违规电器或降低使用电器的总功率,5分钟后系统自动恢复供电,如房间连续断电2次,智能系统恢复供电时间为次日早5:30。

第九条 为尊重留学生的生活习惯和管理员的用电需求,留学生及管理员宿舍实行24小时供电且用电功率不设上限。

第十条 宿舍内的空调专线,实行单独计量,不计入房间的用电额度及功率。

第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如申请管理员类型宿舍,须由申请人填写《沈阳工学院宿舍用电申请表》,并提交至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,由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更换宿舍的房间类型。

第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文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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