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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时间:2020-04-19 点击数:

沈阳工学院宿舍网是为学生的学习、科研、生活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。为规范学生上网行为,引导学生科学、合理、文明使用网络资源,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,促进网络的高效利用和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学生宿舍区上网的在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、专科生,其他类别在校学生参照此规定执行。

第二条 接入学生宿舍网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的相关管理规定,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。

第三条 学生宿舍网络仅适用于教学、科研和个人日常事务,不得从事经营性、有偿服务。

第四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信息点、网络线路、布线槽、交换机等网络设施,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占用、更换、损毁;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、形态和性能;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、运行状态和系统配置。如果损毁网络设施,须负责赔偿。

第五条 学生宿舍内接入的计算机数量多于信息插座数时,由用户自备交换机或HUB。自备的网络设备应该符合国际标准、国家电气规范要求,不得使用劣质集线器、网络分线器等,如果对信息插座、上联的网络设备造成损坏,须负责赔偿更换、维修等费用。

第六条 学生宿舍区内严禁私设服务器(含WEB服务、FTP下载、代理服务、P2PDHCP、电子邮件等),严禁利用学生宿舍网对外提供任何网络服务。

第七条 用户应对联网计算机系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,及时升级系统补丁,安装防病毒软件,防止传播网络病毒。

第八条 学生宿舍网用户在其网络活动中必须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,利用网络查阅资料,及利用聊天工具、BBS、博客、网络电话、电子邮件等传输网络信息时,应遵守以下规定:

(一)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、校园网正常网络服务的活动;

(二)不得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;

(三)不得进行人身攻击、损害他人名誉等非法活动;

(四)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、损害公众利益、侵害他人正当权益、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;

(五)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校园秩序。

(六)查阅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,不得带有反动、淫秽、赌博等内容。

(七)不得发布或传输任何非法的、反动性的、骚扰性的、中伤他人的、辱骂性的、恐吓性的、伤害性的、庸俗性的、淫秽性的以及封建迷信的信息资料。

第九条 用户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络活动,不得通过扫描、侦听、破解口令、安置木马、远程接管、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,盗用他人密码,入侵未经授权的信息系统。严禁各种恶意攻击行为。

第十条 学生宿舍区上网用户须对本人的网络行为及由此引起的后果负责,对于违反本规定者,将采取以下措施:

(一)情节较轻者,给予口头警告。

(二)情节较严重者,依据《沈阳工学院学生违纪纪律处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
(三)对于触犯国家法律者,交由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。

第十一条 本管理规定由学生工作部、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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